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注冊公司時,登記的經營范圍是必須明確的,以后公司經營活動中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原公司注冊登記時的經營范圍。因此,當公司由于業務的擴張的需要,如果經營的業務屬于原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就要求進行經營范圍的變更了。并且在今后的發展中,公司也會不斷壯大,經營范圍一般來說也會有所改變的,有些有限責任公司可能會遇到會遇到要增加經營項目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因為對其業務的擴張的需求,就會對注冊公司的經營范圍進行變更。那么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變更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哪些?下面就來看看相關的內容。
經營范圍就更需提交以下資料:
1.法定代表人所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東簽署,加蓋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4.關于公司變更事項的決議或者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署,蓋公章)(原件1份);
5.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行政法規、法律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將相關的批準文件、許可證書或許可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進行提交。